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43.“桌子要用杠来抬”表由此而牢固保持存在。这从“抬”和“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抬”是指存在和持续存在(参看9540节),因而也指牢固保持存在;“桌子”是指天上赐福或事物的容器(9527节)。这一切都是用来描述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何从主接受良善的;因为“陈设饼”是指来自主的天上良善;摆有这些饼的“桌子”是指这良善的容器。不过,我未被允许详细描述每一个真实的细节,因为在主的属天国度,大多数事物超越人类的思维范畴,几乎超越住在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灵的思维范畴。事实上,在主的属天国度,一切事物都建立在属于爱的良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属于信的真理基础上。此外,那里的人通过爱之良善彼此交流,而不像主的属灵国度里的人那样通过信之真理交流(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主的属天国度是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存在于这层天堂里面的事物是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也就是说,这些事物从未进入任何人的脑海,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如众所周知的。因此,存在于该天堂中的事物通过代表它们的物体而呈现在下面的灵人眼前,他们通过这些代表能对存在于那里的不可理解、无法描述的事物形成某种概念。这些事物在世上由柜子、施恩座、基路伯、摆放陈设饼的桌子和灯台来代表;这些物体从视觉上呈现出属天国度里的一切事物。帐幕的居所和院子,以及那里的帘子和幔子,以同样的方式用来代表存在于主的属灵国度,也就是第二层或中间天堂里的事物。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1838.“亚伯兰沉睡了”表示那时教会处于黑暗,这从“沉睡”的含义清楚可知。相对于“清醒”,“沉睡”是指一种黑暗的状态;该状态在此被归于亚伯兰所代表的主。沉睡或一种黑暗的状态不是临到了主,而是临到了教会。这种情形和来世的一样;在来世,主始终是太阳,即光本身;但在那里的恶人面前,祂显为黑暗,因为主照着各人的状态显现。因此,本节谈论的是处于一种黑暗状态之时的教会。
以荒废、惩罚和定罪为例: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它们都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们都属于教会成员,是他自我荒废、惩罚和定罪。在人看来,似乎是主在使人荒废,惩罚和定罪;由于表象是这样,所以经上照着表象这样说。人若不通过表象被教导,就根本不允许自己被教导。凡违背表象的东西,他既不相信也不明白,除非等到以后他拥有判断力,并被赋予仁之信的时候。
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当它处于黑暗状态时,主在教会成员眼里如此模糊,以至于他们看不见祂,也就是说,不承认祂。然而,变得模糊的,根本不是主,而是人,尽管主渴望在人里面并与他同在。尽管如此,模糊仍被归于主。这里的“沉睡”也是如此,它表示教会的一种黑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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